关于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料补充要求的通知 |
|
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
琼工信招〔2015〕168号
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关于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
专项资金申报资料补充要求的通知
各市县(洋浦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保证资金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开展,现对《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琼工信招〔2015〕108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部分专题的申报资料提出以下补充要求:
一、申报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专题的项目,正式申报阶段,除提交《通知》中要求的申报资料外,还需提供企业2013年12月份和2014年12月份当月的《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》。
二、申报两化融合专题中“两化融合项目建设资金事后扶持”的项目,正式申报阶段,除提交《通知》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外,还需编写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》(内容包括:项目概况及资金申请依据、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、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、项目验收和运行情况、社会经济效益及项目总结评价等有关内容),并提供项目建设合同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,以及企业2013年12月份和2014年12月份当月的《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》。
特此通知。
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15年7月6日
(此件主动公开,联系人:韩园园,电话:65382238)
|
|